公元十一世紀初,西藏歷經了藏王朗達瑪毀佛滅法的浩劫後,佛法式微,當時象雄地區(今藏西札達縣附近一帶)的古格王朝在位君主名也協沃(智光),崇信三寶,派遣臣屬赴印求法,歸國譯經,重光佛教,藏史上最有名的大譯師仁欽桑波便是當時的留學僧人之一,也協沃既篤信佛教,聽聞印度摩揭陀國中超戒寺住持阿底俠盛名,便極欲迎請他至古格弘法,然因古格與鄰邦噶洛國發生戰爭,不幸被俘,噶洛國王給也協沃三種選擇,一是放棄信佛,改宗伊斯蘭,二是用等身重之黃金贖身,三是若不願改信,亦不用重金贖身,只剩處死一途;消息傳回古格,也協沃的侄孫強秋沃(菩提光)極力設法營救伯祖父,蒐募黃金,前往噶洛國計畫贖回也協沃,但黃金只夠贖回身軀,尚有頭部份量不足,正待繼續籌集,然而也協沃卻告訴強秋沃說:「我年事已高,獄中多受折磨,所剩不過殘軀,苟活無益,不如將贖身黃金當做贄禮,前往迎請阿底俠尊者到古格傳法,利益眾生,雖死無憾。」
強秋沃無奈,另派比丘那措初慶嘉瓦,攜金赴印度迎請阿底俠,在詳述藏地正法式微、古格王為法捨生忘軀的感人過程,感動年邁的阿底俠,經詢問本尊度母後答應受邀,阿底俠入藏後,廣傳顯密二乘教法,其弟子仲敦巴承續法教,遂開啟藏傳佛教史上「噶當派」的傳承。
在阿底俠廣傳的教法中屬於顯教最重要有名的是「菩提道燈論」,即由淺入深依序詳述修行之次第,密法方面有普稱「噶當四尊」及「十六明點」的法教,「噶當四尊」是指釋迦牟尼、大悲觀世音、至尊度母、不動明王四尊阿底俠尊者主修之法,依本師釋迦牟尼主尊而教示甚深見地導引之法,內容是以實修為主體,先以共通皈依由迴心四法之暇滿難得、生死無常、粗品因果不謬,相當於道次第所說之下士道,之後修細品因果報應及輪迴過患,相當於中士道,之後生起菩提心而修,相當於上士道;不共皈依則進修道之根本──皈依及發心、圓滿順緣、清淨違緣、得入加持、有相瑜伽、修止、觀之道。
第二尊大悲觀世音,是修悲心遍虛空眾生為主;第三尊至尊度母,則是事業之本尊,藉隨念皈依處上師,隨念身為本尊,隨念口為真言,隨念眾生為父母,隨念心為法性,五種隨念教授完成修持精要;第四尊「不動明王」是修「六法」,六法為煖熱旃陀離火(俗稱拙火)、持量夢瑜伽、世俗幻化瑜伽、勝義光明瑜伽(附雙運瑜伽)、道之續斷遷識頗瓦瑜伽、中有瑜伽;六法的名稱,印度傳入西藏時大多相同,漢傳中較知名的是那洛巴所傳的六法,稱為「那洛六法」,但不是所有的六法都是那洛六法,如香巴噶舉中有妮古六法,寧瑪派敏珠林傳承金剛薩埵亦有六法教授,這是需分辨之處。
此處是依《成就法總集》所收錄「噶當四尊」中釋迦牟尼主尊之儀軌,至於其他三尊在儀軌中分開別立教授,因此本軌雖名噶當四尊,然只有釋迦牟尼及彌勒、觀音隨侍三位之儀軌。
法護(曾慶忠)
社團法人中國藏密薩迦佛學研究會
2016年3月(再版)
17頁
● 著作權法保護之商品(書籍、印刷品及影音商品等)除有非人為之瑕疵外,一經販售或拆封概不接受退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