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妙法蓮華經》(梵文:सद्धर्मपुण्डरीकसूत्र Sad-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),簡稱《法華經》。梵語Sad-dharma,意為「妙法」、「正法」。Puṇḍárīka 意譯為「白蓮花」,以蓮花(蓮華)從淤泥出而不沾染淤泥,比喻佛法的潔白、清淨。Sūtra 意為「經」,故此經之全名為《妙法蓮華經》。
全經總共二十八品,前十四品說一乘之因,後十四品說一乘之果。大乘佛教以《法華經》為佛陀晚年之教法,旨在顯示「眾生皆可成佛」之一乘了義。《法華經》是《法華三經》之一,其餘兩部經為《無量義經》與《觀普賢菩薩行法經》。亦是《護國三經》之一,其餘兩部經為《金光明王經》與《仁王經》。
在大乘佛教興起的時代,有了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為二乘,以「菩薩」為大乘的說法。《法華經》的「開權顯實」、「會三歸一」思想,融會三乘為一佛乘。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二乘為方便(權)說,終以成佛為最終目標(如法華七喻「化城喻」所說),開啟了「回小向大」的門徑,這是一種嶄新的學說思想,也是本經的主旨所在,在佛教思想史上占有至關重要的地位。
法華經要旨為:「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無二亦無三,除佛方便說。」,出〈方便品〉。
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 譯
龍岡數位
2020/12
精裝本 ‧ 注音版 / 552頁 / 17x23cm
● 著作權法保護之商品(書籍、印刷品及影音商品等)除有非人為之瑕疵外,一經販售或拆封概不接受退貨。